文|邬幸岑
刚刚结束不久的两会上,李克强在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说,“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”,更直言“要像向贫困宣战一样,坚决向污染宣战。”
据《中国能源报》报道,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“环保体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,涉及职能调整等多个问题,将先从顶层设计做起,目前顶层设计有待出台。”
部长直指体制根本在顶层设计,不仅引人猜想,备受关注的环保体制改革是不是要迎来大动作了?
可能一、集中管理职能,厘清责任
“从现行环境监管体制来看,政出多门、权责脱节、监管力量分散等问题明显存在,”环保部长周生贤2月发表在《人民日报》上的《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》一文如是说。
环保部门监管不力,重要原因是职能划分不清。《中国能源报》援引2012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显示,中央政府涉及环保部的21项生态环保职能,环保部独立承担的仅占一半。许多生态环境保护职能,环保部门说了不算,还得与工商等其他部门协商,一来二去,很容易造成“踢皮球”现象。
若要监管高效,首先应该厘清职责归属,将应该属于环保部门的职能与责任统一划分到环保部门手中,尽量减少体制内耗。
可能二、独立赋权
环保部门经常因为“不敢管”、“不敢罚”、“不敢报”遭人诟病,问题就出在地方环保部门,它们独立性不够,受多方利益制约,权力与责任严重不对等。
面对央企、国企或是地方纳税大户企业,一些地方环保部门要么不敢作为,要么处罚执行不到位。近年来,因污染被勒令停产的污染企业又悄悄复产的新闻并不少见。
目前环保部门依附于地方政府,人事、财政大权都不独立。地方政府追求片面经济发展,对企业污染睁只眼、闭只眼,导致环保部门执法处处受制。
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宋枫博士接受《中国能源报》采访时认为,“地方环保局应独立任命”。他提出,我国环保体制可参照美国,分区域进行环境管理。
美国环保局就是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,由总统亲自领导,现有10个区域分局,管理水质、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。如此一来,地方环保部门独立性大大增强,不必再受其他利益因素影响。
我国也有环保区域管理机构,但2006年由国家环保总局设立的环保督查中心并无执法权,只能督促地方环保部门执法,监管终究还是不能落到实处。
可能三、根本在改变绩效考核标准
据《中国能源报》报道,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李江涛教授认为,“环保体制改革面临阻力较大,根本性的是要改变政绩考核制度。”如今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“唯GDP”论已引发越来越多的讨论与改革呼吁。
环境保护也应列入政绩考核标准之中。环保部门应对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进行考核,而且这部分权重应适当提高。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,环保部门应该是独立监督部门,而非地方政府之下的一个分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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